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8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课、上班,4月8日(星期日)上4月6日(星期五)的课。
二、各单位要安排好假期的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按照值班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请于4月4日(星期三)前报送校长办公室(0313室)。
三、公务用车执行节假日封车规定。
校长办公室
2018年3月29日
上一条:关于参加2018年上半年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新乡学院第十一届运动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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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