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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推荐“李芳式好老师”活动的通知
2018-11-15 11:29   审核人: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中共河南省教育厅党组《关于深入开展“向李芳同志学习,争做‘四有’好老师”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豫教党〔2018〕117号)和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寻找李芳式的好老师”大型宣传推介活动的通知》(教师〔2018〕848号)精神,我校决定在全校开展“寻找李芳式的好老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发现和挖掘全校的典型事迹,对遴选确定的“李芳式的好老师”进行重点宣传,充分展现我校广大教师对党忠诚、矢志不渝的理想信念,舍已救人、见义勇为的献身精神,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道德情操,爱岗敬业、精益求精的职业操守,爱生如子、倾心育人的大爱情怀,引导我校广大教师自觉肩负起“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和神圣使命,切实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活动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将“寻找李芳式的好老师”活动作为师德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广泛动员,认真选出本单位的“李芳式的好老师”。

2、各二级学院要积极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李芳同志先进事迹,在不同层面、以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学习宣传身边“李芳式的好老师”事迹,弘扬高尚师德。

3、各二级学院限推荐1名候选人。曾获得省级及以上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最美教师等荣誉称号的教师原则上不再推荐。宣传部将根据报送材料情况,择优向教育厅推荐。

4、请各二级学院候选人认真填写河南省“寻找李芳式的好老师”大型宣传推介活动典型教师推荐表(见附件1),附推荐候选人个人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免冠标准照(1张)、生活照片3-5张(均为电子照片),于11月16日下午6点前报送至宣传部办公室,相关材料的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xxxyxcb666@163.com。

联系人:武敏;联系地址:A11号楼三楼 303室;联系电话:3682576。


党委宣传部

2018年11月15日

 


附件【附件1.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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