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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的通知
2022-03-21 18:26   审核人:

各单位:

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了2023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各类项目的申报指南,申报工作即日启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类别

1.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

2.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

3.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

4.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

5.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

二、申报主体

以上1、2类项目申报主体为个人,由申报人本人登陆国家艺术基金网站并完成注册,填报申报资料;3、4、5类项目申报主体为学校,请意向申报人4月18日前联系科研处,完成相关材料填报后,由科研处统一提交申报材料。

三、时间要求

1.申报系统从2022年4月15日起开始,至6月15日关闭,相关资料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

2.请相关学院于2022年4月18日之前将本院部意向申报人员及其项目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8)电子版交至科研处818室;

3.为避免系统拥堵造成无法提交,以上1、2类项目申报人务必于6月8日前完成系统填报、提交工作;

4.以上3、4、5类项目申报人,请于6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科研处818室,由科研处统一提交。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上级主管部门如果对2023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安排有变化,科研处将第一时间另行通知,请大家密切关注。

联系人:张绪云 联系电话:3683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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