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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新乡市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的通知
2017-05-24 16:05   审核人: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乡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总体工作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培育组建一支创新能力强、领军作用突出的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助力提升新乡自主创新能力。市科技局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度新乡市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市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省创新团队等项目负责人、任务课题负责人,研究骨干;

2.符合创新科技人才计划申报条件的其他各类优秀科技人才。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者应满足《新乡市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所要求的各项基本条件。

2.新乡市科技创新人才计划按照财政隶属关系申报,财政隶属关系属于市直部门(单位)的通过市直部门(单位)科技管理部门申报;财政隶属关系属于县(市、区)的分别通过所属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进行申报;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通过各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进行申报。

3.新乡市科技创新人才计划实行限额推荐,申报指标分配见附件1。凡已获得过省级、市级科技创新人才计划资助的,不得再申报同类科技创新人才计划。

4.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省创新团队以依托单位名义申报。

三、申报材料

1.申报科技创新人才计划须填报《新乡市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申请书》、《新乡市科技创新人才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3)。

2.申报材料不得填写任何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所有内容应可公开。

3.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无虚假信息。

四、推荐要求

1.申请者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

2.项目申报材料经市直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各县(市、区)、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科技管理部门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应签署意见,并经统计财政(务)部门审核,在计划申请书上签章报送至市科技局。

五、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1.申报时间:我校申报的教师,应在6月5日下班前,将所需材料交至科研处。逾期未交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恕不受理。

2.材料要求:申报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电子版需发送至邮箱xxxykyc@163.com。

序号

材料内容

要求

备注

1

《新乡市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纸质版一式五份

电子版

按照指南(附件1)要求组织附件并合并装订

2

《新乡市科技创新人才计划项目汇总表》

电子版

按照申报书及附件内容如实填写

3

附件材料所对应的原件

按顺序装入档案袋。

科技局现场审核后退回申报者

联系人:吕海湾

联系电话:368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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