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乡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总体工作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培育组建一支创新能力强、领军作用突出的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助力提升新乡自主创新能力。市科技局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度新乡市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市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省创新团队等项目负责人、任务课题负责人,研究骨干;
2.符合创新科技人才计划申报条件的其他各类优秀科技人才。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者应满足《新乡市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所要求的各项基本条件。
2.新乡市科技创新人才计划按照财政隶属关系申报,财政隶属关系属于市直部门(单位)的通过市直部门(单位)科技管理部门申报;财政隶属关系属于县(市、区)的分别通过所属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进行申报;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通过各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进行申报。
3.新乡市科技创新人才计划实行限额推荐,申报指标分配见附件1。凡已获得过省级、市级科技创新人才计划资助的,不得再申报同类科技创新人才计划。
4.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省创新团队以依托单位名义申报。
三、申报材料
1.申报科技创新人才计划须填报《新乡市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申请书》、《新乡市科技创新人才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3)。
2.申报材料不得填写任何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所有内容应可公开。
3.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无虚假信息。
四、推荐要求
1.申请者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
2.项目申报材料经市直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各县(市、区)、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科技管理部门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应签署意见,并经统计财政(务)部门审核,在计划申请书上签章报送至市科技局。
五、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1.申报时间:我校申报的教师,应在6月5日下班前,将所需材料交至科研处。逾期未交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恕不受理。
2.材料要求:申报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电子版需发送至邮箱xxxykyc@163.com。
序号 |
材料内容 |
要求 |
备注 |
1 |
《新乡市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
纸质版一式五份 电子版 |
按照指南(附件1)要求组织附件并合并装订 |
2 |
《新乡市科技创新人才计划项目汇总表》 |
电子版 |
按照申报书及附件内容如实填写 |
3 |
附件材料所对应的原件 |
按顺序装入档案袋。 |
科技局现场审核后退回申报者 |
联系人:吕海湾
联系电话:3682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