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教学管理,深入了解教学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我校将在第9至10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实施
1.学校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组,全面负责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2.各院(系、部)要对期中教学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提交分析研究报告。
3.学校对各院(系、部)反映的共性问题,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二、检查时间
定于4月25日—5月8日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具体时间为:
1.4月25日—5月1日,为院(系、部)自查、全员听课评教阶段。
2.5月2日—5月8日,学校组织专家分别到各教学单位进行检查,检查各单位教学运行情况。
检查时间在检查前一天通知。
3.5月3日之前,交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总结(附件1)、同行评教结果汇总表(附件2)、师生座谈会记录和总结(见附件3)、教师评学汇总表(见附件4)。
三、检查方式和内容
(一)院(系、部)自查
1.组织召开教师、学生代表会议。
2.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情况;
3.教师的备课、教学进度和作业批改情况;
4.教学院(部)领导听、评课制度的执行情况;
5.教师遵守教学管理规范情况;
6.教师调、停课记录;
7.教材使用情况;
8.学生上课出勤、课堂纪律等学风状况。
9.实验教学计划制定及实验课表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10.实验课教案及实验报告的批改情况;
11.实验指导教师配备及指导情况、实验教学的组织与管理工作情况等。
(二)学校集中检查
教务处将会同校教学督导委、教学质量检测与评估中心、素质教育中心及院(系、部)领导分组对各教学单位的教学情况进行集中检查。
四、其它
1.各院(系、部)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计划,真正把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及时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人员,并提出改进意见;对教学管理和教学建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教学单位要进行专题研究,相关建议或解决措施应及时向学校反馈。
2.各院(系、部)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按时将纸质版和电子版相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改科(A14-0214),纸质版需加盖部门公章。
3.教学检查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如下:马蕊,3682682。
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