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职称工作要求以及河南省职称评定文件的精神,现对2015年申报教师系列中级职称人员的教学业绩(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学成果)量化工作安排如下:
一、原则和范围
1.原则:本着实事求是原则量化教学业绩。教学工作量的计分测评,须以教学单位和教务处的教学备案为依据;教学效果须以学校下发的教学效果考评文件为依据;教学研究及项目须以原件为依据。
2.范围:晋升职称的教师系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测评的程序
1.申报晋升职称的教师向本人所属的教学单位提出申请;
2.申报教师需填写:
表1:“新乡学院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教学工作量及效果)量化积分表;表2:“新乡学院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教学成果)量化积分表。以上两表均需一式两份(见附件表1和表2),交予所属教学单位审核;
3.教务处对各教学单位递交的申报教师系列职称人员的教学工作方面的审核材料进行复审;
4.复审结果经人事处公示,公示期满后且无异议方可确定;
5.如有异议,可向学校职称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经调研核实,重新确定。
三、注意事项
1.教务处负责审核任职期间,一般为近5年的教学工作量,如果确需填写更多年份者,2007年以前的教学工作量由原任课教学单位负责审核;2008年以后的教学工作量由教务处负责审核;
2.个人要如实填写,教学单位要严格把关;
3.12月2日--4日,教务处集中审核各教学单位的材料。
咨询电话:3682682;3682593。
教务处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