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排课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本次排课的工作流程、时间安排和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
1. 11月16-17日:根据教务处教学科的要求,院系准确录入下学期教学计划;
2. 11月18日:教务处读取教学计划;
3. 11月19-24日:课程承担单位录入学期教学任务;
4. 11月25-29日:教务处编排公共课表;
5. 11月30日-12月1日:核对公共课表,教学秘书汇总调整申请后到教务处进行调整(不接受个人申请);
6. 12月2-4日:院系编排专业课表,应尽量考虑任课教师的要求,教务处不再接受调整申请,排课结束。
二、注意事项
1. 录入教学计划时:
① 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由“设置专业实践环节”录入,课程体
系由“设置专业理论课程”录入;
② 独立实验课必须录入教务系统,课内实验环节则不需要录入;
③ 仔细核对课程代码、课程类别、考核方式、开课学期、周学时等信息。
2. 设置教学任务时:
① 授课方式:上机课选择为“上机”,实验课选择为“实验”,其它课程一律选择为“讲授”;
② 认真核对周学时,连上节数依实际而定,不必选择单双周;
③ 周次设置为1-17周,打段课程要结合班级教学进程表进行推算并准确设置;
④ 分、合班请慎重,若合班,尽量教学进程表一致的进行合班。
3. 课表发放前:
请严格核对班级课表与教学计划的一致性,未按教学计划排课的将按教学事故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院系部要按照相关流程和时间安排,及时准确地完成各项工作,为后续选课工作奠定基础。
新乡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