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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
新乡学院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排课通知
2015-11-27 11:00   审核人: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排课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本次排课的工作流程、时间安排和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

1. 1116-17日:根据教务处教学科的要求,院系准确录入下学期教学计划;

2. 1118日:教务处读取教学计划;

3. 1119-24日:课程承担单位录入学期教学任务;

4. 1125-29日:教务处编排公共课表;

5. 1130-121日:核对公共课表,教学秘书汇总调整申请后到教务处进行调整(不接受个人申请)

6. 122-4日:院系编排专业课表,应尽量考虑任课教师的要求,教务处不再接受调整申请,排课结束。

二、注意事项

1. 录入教学计划时:

① 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由“设置专业实践环节”录入,课程体

系由“设置专业理论课程”录入;

② 独立实验课必须录入教务系统,课内实验环节则不需要录入;

③ 仔细核对课程代码、课程类别、考核方式、开课学期、周学时等信息。

2. 设置教学任务时:

① 授课方式:上机课选择为“上机”,实验课选择为“实验”,其它课程一律选择为“讲授”;

② 认真核对周学时,连上节数依实际而定,不必选择单双周;

③ 周次设置为1-17,打段课程要结合班级教学进程表进行推算并准确设置;

④ 分、合班请慎重,若合班,尽量教学进程表一致的进行合班。

3. 课表发放前:

请严格核对班级课表与教学计划的一致性,未按教学计划排课的将按教学事故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院系部要按照相关流程和时间安排,及时准确地完成各项工作,为后续选课工作奠定基础。

新乡学院教务处

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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